推广四十二万个高效灯具 根据国家绿色照明工程促进项目的安排,上海开展了向社会推广40万个高效灯具的任务。推广40万个高效灯具是采用电力需求侧运作机制,把绿色照明的节电效益当成对电力资源的投资来配置,为应用电力需求开展节能节电提供经验。 截至2004年,这个项目一共推广了42万个高效灯具,累计有53个单位参与了绿色照明示范活动。通过对现有高耗能灯具的替换,可以减少高峰用电负荷6620千瓦,上海市全年节电700万度,年节约发电用煤4000吨,减排包含在二氧化碳中的碳2400吨,减排二氧化硫75吨,减排氮氧化物64吨,用户从节电中获得的经费年节约量440万元。 在上海的绿色照明活动中,一方面对成熟的主流节能照明产品,如节能灯、三基色荧光灯、金属卤化物灯、高压钠灯进行全方位推广,尽量扩大它们的市场占有率,替代原来高耗能的照明产品,从而取得最大的节能效益和环保效益。另一方面积极扶植和支持尚在发展中的高效照明产品。 确立持续发展方向 邀请有关照明行业的专家对绿色照明的持续发展进行研讨,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是上海顺利推进绿色照明工作的可靠保证。上海市经委邀请了照明行业的科研、生产、营销、检测、管理方面的20多位专家,召开了一个《上海市持续促进绿色照明研讨会》,这将分步骤、全方位、多渠道、持续不断地促进上海绿色照明事业的发展。专家们在会前都从各自工作的角度,结合上海照明事业发展的实际,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。 会议上,专家们对目前照明技术发展趋势的介绍和照明产品应用状况的分析,以及在今后照明节电的推广中,哪些应该重点发展,哪些应该扬长避短,一一做了实事求是的分析和探讨。研讨会对制定今后上海绿色照明的行动计划起了积极的作用,大大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。 绿色照明永远没有尽头。上海绿色照明工作要深入全面发展,必须要踏踏实实地打几个大仗。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和两年来项目积累的经验,上海市确定了发展绿色照明的重点工作是:公共财政单位大幅度实施照明灯具改造;对景观、路灯照明进行节能示范改造;支持公共照明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示范项目;贯彻新照明设计标准,开展照明设计和施工大检查;深入持久地开展绿色照明宣传培训活动。
|